时间:2021-06-12 05:00:01
1、2018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以自我检查、全部检查、抽样检查的方式进行。2、第一阶段自我检查由各二级学院、学部负责,写毕业论文的学生上载论文,由指导老师在网上审查完成。具体的检查时间由写毕业论文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商量。原则上到5月20日为止。
、第二阶段检查工作由教务所负责,本次检查对象为2018年度全部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检查时间为5月20日。4、根据省级的要求,学生答辩结束后(授予学士学位前)进行学位论文的抽样检查,第三阶段(这次)的检查工作由教务处协助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专家进行。这次抽检论文的电子版由各二级学院和学部提供。在复审及检查过程中提出的论文与该学生论文数据库中的论文有明显不同的地方,确认后直接取消学位取得资格。
二,再说明一下。1、PMLC大学生在检查系统、研究生论文和职称评价论文的检查中使用的不是同一个数据库,所以这个系统只限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如果提交了研究生论文和职称评价论文,系统无法使用的话,结果自负。2、各学部在6月10日之前进行论文答辩,完成成绩登记的同时,向教务部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附件7和8)的纸版和电子版。3、各教育机关应通知要求,组织学生,指导教师,认真学习《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上关于检测和处理违法行为的规定(试行修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组织,制定计划,按时完成完成毕业论文的各项工作切实履行通知学生的义务,指导教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管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促进学术上不正当行为的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山西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样方法》和《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关于学术上冒失行为检测和处理的规定》(附件一、二),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发生杜绝剽窃等学术上的不检点,形成学风加强建设,并决定继续使用PMLC大学。学生将2018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复印检查,具体安排如下通知。2、第一阶段自我检查由各二级学院、学部负责,写毕业论文的学生上载论文,由指导老师在网上审查完成。具体的检查时间由写毕业论文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商量。原则上到5月20日为止。
、第二阶段检查工作由教务所负责,本次检查对象为2018年度全部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检查时间为5月20日。4、根据省级的要求,学生答辩结束后(授予学士学位前)进行学位论文的抽样检查,第三阶段(这次)的检查工作由教务处协助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专家进行。
这次抽检论文的电子版由各二级学院和学部提供。在复审及检查过程中提交的论文与该学生论文数据库中的论文明显不同。确认后直接取消学位取得资格。再说明一下。1、PMLC大学生的抄袭检查系统、研究生论文和职称评价论文的检查使用的不是同一个数据库,所以这个系统只限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例如,提交研究生论文和职称评价论文后系统无法使用的情况下,结果自负。2、各学部在6月10日之前进行论文答辩,完成成绩登记的同时,向教务部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附件7和8)的纸版和电子版。
、各教育机关应通知要求,组织学生,指导教师,认真学习《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上关于检测和处理违法行为的规定(试行修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组织,调整计划,安排。完成毕业论文的各项工作切实履行通知学生的义务,指导教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管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促进学术上不正当行为的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山西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样方法》和《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关于学术上冒失行为的检测和处理的规定》(附件一、二),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发生杜绝剽窃等学术上的不检点,形成学风加强建设,并决定继续使用PMLC大学。学生将2018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复印检查,具体安排如下通知。
2、第一阶段自我检查由各二级学院、本科负责,毕业论文的学生上载论文,由指导教师在网上审核完成。具体的检查时间由写毕业论文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商量。原则上到5月20日为止。3、第二阶段检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本次检查对象为2018年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检查时间为5月20日。
、根据省级的要求,学生答辩结束后(授予学士学位前)进行学位论文的抽样检查,第三阶段(这次)的检查工作由教务处协助指导委员会的专家进行。这次抽检论文的电子版由各二级学院和学部提供。在复审及检查过程中提出的论文与该学生论文数据库中的论文有明显不同的地方,确认后直接取消学位取得资格。再说明一下。1、PMLC大学生的抄袭检查系统、研究生论文和职称评价论文的检查使用的不是同一个数据库,所以这个系统只限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例如,提交研究生论文和职称评价论文后系统无法使用的情况下,结果自负。
2、各学部在6月10日前进行论文答辩,完成成绩登记工作的同时,向教务部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附件7和8)的纸版和电子版。3、各教育机关应通知要求,组织学生,指导教师,认真学习《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上关于检测和处理违法行为的规定(试行修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组织,制定计划,按时完成完成毕业论文的各项工作切实履行通知学生的义务,指导教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管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促进学术上不正当行为的检查工作顺利进行。